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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風信箱
政風信箱2019/10/21政風處

民眾檢舉信箱

為使民眾便於檢舉貪瀆不法,本處設置多元檢舉管道如下:
(一)「親身或來函舉報」方式:花蓮縣政府政風處(花蓮市府前路17號)。
(二)「電話舉報」方式:花蓮縣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 「03-8222944」。
(三)「傳真舉報」方式:花蓮縣政府政風處傳真檢舉專線 「03-8222605」
(四)「電子信箱舉報」方式:花蓮縣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「sp152@hl.gov.tw
(五)其他管道:

1.法務部廉政署分別於北、中、南地區設有受理檢舉中心(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、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11號、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00號14樓),由輪值人員負責受理檢舉事項。
2.法務部廉政署設置「0800」檢舉專線,電話為「0800-286-586」(0800-你爆料-我爆料)。
3.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用「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」。
4.法務部廉政署傳真檢舉專線「02-2381-1234」。
5.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為「 gechief-p@mail.moj.gov.tw」。

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,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身份絕對保密,檢舉貪污瀆職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者,最高可得新台幣1000萬元獎金。

遇有下列情況,請您詳細列舉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等具體內容,向本府政風處檢舉或反映:
■ 本府各機關承辦工程及採購作業涉有圍標或綁標等情事。
■ 本府各機關工程及採購案件涉有驗收不實,或浮報價額數量等違法情事。
■ 本府員工執行勤務藉機索賄,或於收受賄賂後予以違法包庇者。
■ 本府員工利用親屬身分或勾結特定對象營私舞弊,以獲取不當利益者 。
■ 本府員工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。
■ 本府員工利用職權機會,接受商民餽贈或招待者。
■ 本府員工利用公家設施、資源,圖謀私人利益者。
■ 偽、變造證件或公文書印,藉以獲取私人利益,足生損害於他人者。
■ 本府各機關諸項作業流程中易滋弊端,您有興革意見者。
■ 本府各機關辦理業務過程中涉及洩密或違反保密規定者。

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,貪腐足以摧毀政府的形象,公務員應堅持廉潔,拒絕貪腐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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