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處置有處長及副處長各一人,並置三科。
【預防科】:貪瀆不法之預防、政風法令宣導、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解釋及受理。
目前編制科員4人,職務代理1人、林科員、徐科員、李科員、蘇科員(留職停薪,由蘇小姐職務代理)
◎O科長(目前代理)
1.綜理預防業務。
2.廉政風險評鑑登錄。
3.廉政風險評估之推動與執行。
4.預防科工作計畫、工作檢討與政風評估。
◎林科員
1.監辦採購事項之評估及分析(責任區:統一開標輪值、建設處、財政處、地政處、民政處、客家事務處驗收)。
2.機關預警機制與後續措施之推動及建立(責任區:本府暨所屬機關、學校預警案件)。
3.機關業務稽核與後續措施之推動及執行(含所屬政風機構稽核案件)。
4.廉政平臺之推動及執行。
5.機關再防貪機制之推動及建立。
6.防貪績效管制與彙整。
7.工程施工查核小組、採購稽核小組業務(政風處窗口)。
8.「高中以上校園廉潔誠信活動」及「結合相關科系社團創作廉政署吉祥物」之推動及執行。
9.其他交辦事項。
◎徐科員
1.監辦採購事項之評估與分析(責任區:統一開標輪值;觀光處、教育處、農業處、所屬機關查核金額驗收)。
2.機關業務稽核與後續措施之推動及執行。
3.協助廉政平臺之推動及執行。
4.防貪指引之推動及執行。
5.前瞻基礎建設之登錄及分析。
6.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與研析。
7.「高中以上校園廉潔誠信活動」及「結合相關科系社團創作廉政署吉祥物」之推動及執行。
8.健走活動推動及執行。
9.其他交辦事項。
◎李科員
1.監辦採購事項之評估與分析(責任區:統一開標輪值、本府暨所屬機關開標議價;原民處、社會處、行研處、主計處、人事處驗收)。
2.企業服務廉政平臺之推動及執行。
3.自主自創項目之推動及執行。
4.採購綜合分析之評估與分析。
5.廉政志工活動推動及執行。
6.行政透明之推動及執行。
7.預防業務採購管理事宜。
8.其他交辦事項。
◎蘇小姐
1.廉政會報之執行。
2.偏遠地區採購業務聯繫平臺之執行。
3.協助反貪活動之推動及執行。
4.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之推動及執行。
5.消費者保護宣導之推動及執行。
6.預防相關公文傳閱及函轉所屬政風機構。
7.預防業務採購事宜。
8.其他交辦事項。
【查處科】:貪瀆不法之查處。
目前編制科員4人,范科員、吳科員、簡科員、黃科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