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年度辦理高風險政府採購案件專案稽核之策進作為大致如下:,
- 修訂評審作業文件,降低採購流程弊失風險
- 強化廠商過去履約績效審標作業機制,於評審須知
- 修正招、開(審)標文件,導正或預防採購缺失
- 建立堅實內控制度,確保採購環節正確性
- 落實人事交代制度,明確檔卷保管責任
- 增修契約條款及表單,強化履約管理制度
- 審慎評估分批採購必要性及招標文件規格
- 落實評選程序保密作業
- 落實工程採購案件文件管理督導責任
- 落實履約文件審查作業
- 落實驗收程序並詳實紀錄
- 應於契約或政府採購法規定期間內付款
- 注意稅捐之繳納
本處業於114年8月28日府政預字第1140172479號函請相關單位參酌改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