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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2023/06/26政風處

112年花蓮縣政府政風處甄選約僱人員1名公告

花蓮縣政府政風處甄選約僱人員(職務代理人)1

一、職  稱:約僱人員。
 

二、名  額:正取1名、備取1名。
 

三、月支報酬:280薪點,約新臺幣36,932(配合政府調薪將酌予修正)
 

四、工作地點:花蓮縣政府。
 

五、僱用日期:自錄取日起至1131029日止。
 

六、工作內容:
 

()辦理政風預防業務相關工作。
 

(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 

()配合業務需要加班。
 

七、資格條件: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並繳交相關證明。
 

()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。
 

()高中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。
 

()具中華民國國籍,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。
 

()無不得僱用為約僱人員的情事之一。
 

()懂電腦操作(WordExcelPowerPoint),且具基礎法學素養。
 

()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。
 

八、甄選方式:
 

()書面審查:
 

公務人員履歷表(包含自傳一份,字數500字以上2000字以下),學經歷證件影本,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。
 

()口試:
 

1.訂於112711日下午2時於本處會議室辦理面試(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,另以電話通知口試時間)
 

2.就應試者之專業知識、對政風工作之瞭解,以及個人特質(含儀態、精神、表達能力)等項目綜合評分。
 

九、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1274日下午530分止。親自報名者,請於上班時間(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30分至530)送件。
 

十、備註:
 

()報名資料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(包含自傳)、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、相關證明文件影本,逕以郵寄方式(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


「花蓮縣政府政風處」收
),或由本人(委託代理人)親送報名資料至花蓮縣政府政風處。

 

()非上班時間,證件不齊或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達者,恕不受理報名;郵寄者,以郵戳時間為準。未經錄用者,恕不另行通知,


亦不退件。

 

()送件資料封面請加註「應徵約僱人員」。
 

()錄取名單將公告於花蓮縣全球資訊服務網。
 

()聯絡電話:03-8222944先生。
 

 

發佈單位 : 花蓮縣政府政風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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